江苏盐城支持人才或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消费
导语
在金融机构认可的情况下,已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量化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或者以在建建筑物抵押置换,将拟办理预告登记商品房对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份额从抵押范围中解除。已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支持企业按批次按套解除抵押,方便办理预告登记,及时回款,缓解资金压力。
3月27日,据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盐城市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支持人才或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消费。在盐来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该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
同时,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自2023年2月28日(含)起,阶段性将全市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现行的“最低4.1%”下调至“最低3.8%”。各银行机构可在不低于政策利率下限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和客户协商确定具体的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水平。
在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对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对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此外,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强化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便民利企水平,对因存量房交易导致抵押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在经转让方、受让方与银行机构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无需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登记。买卖双方与贷款机构签订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贷款偿还方式后,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带押过户”登记申请,办理相关登记事项,畅通市场循环、激发市场活力。
《通知》还提到,支持分步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在金融机构认可的情况下,已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量化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或者以在建建筑物抵押置换,将拟办理预告登记商品房对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份额从抵押范围中解除;已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支持企业按批次按套解除抵押,方便办理预告登记,及时回款,缓解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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