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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子给别人住 房子意外失火 12万的赔偿和修复款应该谁来出?

2022-06-29 10:28 来源: 每日商报 / 记者: / 编辑: 吴承宇

导语

所以,想要以后发生纠纷时不扯皮,无论是房东还是租户,都应该在承租合同上明确各方的责任。

  把房子出租给了其他人居住,结果房子失火了。看着自家的房子被损坏得有点厉害,住在杭州上城区望江街道的包大伯和花阿姨夫妻俩有点心痛。更闹心的是,当初来出租的人说这件事自己没有责任,不愿意赔偿。就这样僵持了快一年,纠纷还没有解决。

  前几天,记者从上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纠纷终于圆满解决了。

  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2019年10月,包大伯和花阿姨把房子出租给了在杭州务工的小方。当初,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在微信里约定了两年的租期。租房后,小方自己没有居住,反而把房子交给了小张住。2021年9月,这间房子因意外发生火灾。火灾不仅烧坏了包大伯的房子,还把小区的公共设施和邻居房屋也损坏了。

  之后,包大伯和花阿姨花费了12万多的赔偿款和房屋修复款。可当他们想让租客小方支付火灾损失时,小方却表示自己只是代为委托管理,并不是二房东,具体赔偿应由实际居住的小张负责。而小张作为一名外卖员,目前没有能力支付款项,双方为此陷入僵局。

  事情了解清楚后,上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曹圆圆结合在案证据情况,向小方解释了委托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小方作为租赁合同相对方负有妥善保管租赁物的责任。在她承租期间,租赁物造成损毁,应当承担责任。

  而小张作为实际居住人,也表示愿意就小方对包大伯、花阿姨的赔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终达成由小方、小张连带赔偿包大伯、花阿姨损失人民币105000元,分六个月内支付完毕,并同时签订了调解协议。

  那么出租房起火,到底应该谁负责?记者了解到,房东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同时《民法典》也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想要以后发生纠纷时不扯皮,无论是房东还是租户,都应该在承租合同上明确各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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