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最高休10天!杭州有望推行护理照料假
导语
8月29日,记者从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获悉,《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提请审议,条例草案提出的“子女护理照料假”,将会在市人大审议环节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
图自视觉中国
浙江在线8月30 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梦月)“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对独生子女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五天的护理照料假,护理照料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8月29日,记者从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获悉,《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提请审议,条例草案提出的“子女护理照料假”,将会在市人大审议环节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
近五年来,杭州人口高龄化趋势明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比重继续加大。截至2018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174.44万人,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约27.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6%。全市失能老年人3.14万人,半失能老年人6.92万人,分别占老年人口的1.8%和3.97%。
在家庭小型化背景下,老年人一旦患病住院,其子女在履行家庭赡养义务和职场工作之间无法兼顾,面临“两难”问题。
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5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率先作出独生子女护理假规定以来,目前,已有福建、湖北、四川等12个省份,以及广州、淮安两市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其中,湖北、黑龙江、四川、宁夏四个省份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护理假。
各地时长不同,比如,四川省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分别给予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累计不超过15日、7日的护理照料时间;广州市规定独生子女享受护理假不超过15天;重庆市规定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淮安市规定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的护理时间;河南、内蒙、黑龙江规定的时间最长,为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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