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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加重 杭州生活垃圾分类不规范受罚或写入征信

2019-06-22 15:08 来源:浙江在线 / 记者:张梦月 / 编辑:周杭

导语

生活垃圾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受到行政处罚且依法构成不良信息的,今后或将在信用档案上留下记录——6月21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信用挂钩,成为其中令人瞩目的新增条款。

  浙江在线6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张梦月)生活垃圾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受到行政处罚且依法构成不良信息的,今后或将在信用档案上留下记录——6月21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信用挂钩,成为其中令人瞩目的新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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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是当下的社会热点话题。今年,杭州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也发动代表开展“代表监督周”活动监督推动。“《条例》自2015年12月施行以来,部分内容和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以及上位法规定不一致,和实践发展要求不一致,因此有必要进行修改。”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

  大件垃圾不能随处随时乱扔

  环卫部门定时定点收集运输

  了解垃圾属于哪一类,才能分类投放准确。修改后的《条例》首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行了重新定义。比如,将原先的“餐厨垃圾”改为“易腐垃圾”。对“其他垃圾”的定义更新为“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在处理回收垃圾时,家具等大件垃圾往往让人头疼。对此,修改后的《条例》专门作出规定,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时间和地点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告。也就是说,以后大家扔大件垃圾时,不能想什么时候扔就什么时候扔,想往哪儿扔就往哪儿扔了。

  回收上来的不同种类垃圾怎么处理?《条例》也作出了相应修改。其中,可回收物要采用资源化回收、利用方式处置,无法回收、利用的,可以采用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有害垃圾应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中经过分类的危险废物,由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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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收集运输已分类垃圾

  情节严重最高罚10万元

  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做得不好,到底罚不罚?杭州的答案是:不仅要罚,还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修改前的《条例》存在法律责任偏轻等问题,从执法效果看,处罚力度偏轻,惩戒效果不明显,直接影响了前端分类投放质量,因为此次修改决定加大处罚力度。”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注意到,此次加大处罚力度,覆盖了投放人、投放管理责任人、收集运输单位等一系列环节。在这条环环相扣的链条上,任何一方“掉链子”都会产生不良后果。

  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和单位,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个人将受到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将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不同的城市区块,有各自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比如,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就是责任人;机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如果责任人没有担负起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等职责,将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置是否妥当,直接决定了垃圾资源能不能被再生循环利用。因此,杭州对相关收集运输单位有着严格要求,比如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等,违反规定的收集运输单位,且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最高10万元的罚款。

  除了罚款,杭州还要给受罚者套上征信“紧箍咒”。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透露,违反《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作为不良信息的,依法记入有关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这也是为了增强大家的守法意识,提高违法成本,更好地解决垃圾分类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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