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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机构“持证上岗” 下城发出全省第一张证

2019-05-23 09:11 来源:浙江在线 / 记者:霍翟羿 通讯员 廖婷婷 / 编辑:张安阳

导语

5月22日下午,下城区民政局,星原托育园负责人韩绯领到了一张沉甸甸的登记证书——全省第一张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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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5月2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霍翟羿 通讯员 廖婷婷)5月22日下午,下城区民政局,星原托育园负责人韩绯领到了一张沉甸甸的登记证书——全省第一张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能领到这样一张意义非凡的登记证书,非常激动。” 韩绯告诉记者,星原托育园是一家非营利性的民办机构,托育园面积大约为1000㎡,正式对外招生后将招收至少100名3岁以下婴幼儿。

  记者了解到,下城区是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试点,早在去年9月就开展了一系列试点工作。“目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处于‘政府缺位、市场失灵、社会失职、家负全责’的失衡状态。”下城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对从业机构的各方面条件和从业人员的专业性要求都很高,但目前行业内没有明确的文件和规范,“不管是幼儿园开设托班,还是市场上营利性的早教机构,都缺少规范和监督。”

  这次发放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可以说是一个开始:领取证书并完成资质审核和备案后,星原托育园有望成为下城区第一个“持证上岗”的专业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

  “未来,我们还要争取引进更多‘靠谱’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为下城区的宝爸宝妈们提供更全面、周到、放心的服务。”下城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到今年9月前,下城区计划引入一批符合标准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招收至少500位3岁以下的婴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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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引入相关机构外,下城区目前还试点通过家庭服务、托幼一体、社区服务、单位自建等模式,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整体来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原则还是‘家庭为主,托育补充’。” 下城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说,有些服务,不仅针对宝宝,也针对家长。下城区卫生健康部门正着手加强对婴幼儿抚养人科学育儿知识传播和宣传教育,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工作,通过举办孕妇学校、家长学校、育儿沙龙等面对面宣教模式,以及编纂系列托育照护丛书、开发利用互联网手机视频普及婴幼儿生长发育知识、儿童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科学喂养护理及常见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理念,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据统计,下城目前有3岁以下婴幼儿1.26万人,根据测算,其中35%有托育照护服务的需求,双职工家庭和无隔代养育家庭的需求意愿最为强烈。目前,下城区已有“托幼一体服务模式”、“社区服务模式”、“单位自建服务模式”、“社会兴办服务模式”五种模式共计14个服务试点,未来还将进一步探索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更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浙江新闻+】

  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要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按照儿童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到2025年,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意见》提出了三方面的任务举措:

  一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

  二是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按标准和规范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三是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加强监管,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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