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重污染天气紧急预案出台 取消蓝色预警
导语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出台了《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将健全全省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机制,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出台了《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将健全全省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机制,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
什么是重污染天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AQI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气污染天气就属于重污染天气了。
从2013年以来,全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全省重污染天气呈现下降趋势,11个设区城市重污染天气由2013年的174天次下降到2018年的15天次。特别是2018年—19年秋冬季期间(2018年10月—2019年3月),11个设区城市重污染天气为0天次,同比减少15天次。今年以来,我省未发生重污染天气。
《预案》修订的内容变化在哪里?比如说,预警分级由4个调整为3个,取消蓝色预警。以AQI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与预警等级相对应,实行3级应急响应。
与此同时,在预案体系方面,应急减排措施更加细化、量化。《预案》明确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分别减排10%、20%、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减排10%、15%、20%以上,还提出了石化、化工等10个重点行业应急减排参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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