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隔半个月 宁波出台“无房家庭”购房细则 优先but限售
导语
无房户市六区优先认购1套,限售5年
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7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郑青青)今日,宁波市住建局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切实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通知》,发布了以下两点细则:
一、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可在市六区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该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二、房企应在房源销售前提供不少于50%的可售房源优先组织无房家庭优先认购。
这是对7月6日宁波十条楼市新政的补充。
目前,宁波执行的楼市政策如下:
哪些家庭可优先认购商品住房?
即在宁波市市六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三类家庭:
1. 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之一具有市六区户籍的;
2. 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
3. 本人或配偶属于本市引进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的。
无房家庭优先认购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哪些商品住房属于无房户优先认购范围?
市六区范围内,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所有商品住宅项目或者批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证机构监督下随机抽取不少于50%的可销售住宅房源(按套数计)供无房家庭优先认购。
无房户优先认购商品住房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1.无房家庭线上申报优先选购住房资格并登记购房意向;
2.房企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3.房企组织无房户优先认购:无房户数量大于优先认购房源数量时,进行公开摇号;
4.组织其他购房人选购剩余房源,在优先认购摇号中没有中签的无房家庭,可以与其他购房人一起继续参与剩余房源的选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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