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竞配建 丽水再次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
导语
丽水市区调控全覆盖
丽水市区继今年3月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在中心城区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土地出让竞价方式后,7月再次加码,将调控范围扩大,同时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竞配建”的政策。
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7月1日,丽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在丽水市区全面实施“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竞配建”土地出让竞价方式的通知》,通过四大举措,进一步落实“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目标。
一是调控范围全覆盖。将中心城区的联城街道,丽水经济开发区和莲都区的碧湖、大港头、老竹三个主要建制镇纳入市区房地产调控范围,从而实现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全覆盖。
二是既“限房价”又“限地价”。《通知》明确要求在商住土地出让时限定普通商品住宅、储藏室、车位等最高销售备案均价,限定最高土地出让价格,从而达到既稳定市民心理预期,又防止新“地王”出现的目的。
三是“定品质”。在土地出让时明确提出建筑层高、高层住宅底层规划、配建公共机动车位数、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等规划品质具体管控要求和建筑外立面、门窗、楼梯间、阳台、露台、大堂、电梯厅、地下车库、室外景观绿化、安装智能化门禁系统、建筑装配式等建设品质具体管控要求,保证新政实施后商品住宅品质不降。
四是“竞配建”。即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土地出让最高限价时,转入竞报配建(人才公寓、安置房、公租房等)面积阶段,以竞报配建面积最多者为最终竞得人;同时规定通过竞配建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项目,其申请预售许可时间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竞配建比例越高,申请预售许可的时间越往后顺延,有效引导开发商在竞配建时理性报投面积,并防止发生开发商非理性竞价后盲目抢工期,以求加快资金回笼,降低开发成本,造成质量问题多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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