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余丽 通讯员 徐燮彪 戴旭)近日,余姚市印发《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联动执法快速处置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强化属地管理,对新增“两违”在全面实施网格化网络化、防控监管的基础上,构建“查办分离、即查即拆”的快速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全市“无违建”创建工作。
《意见》要求,对各类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形,各级巡查力量要做到快速发现,相关部门快速认定,乡镇(街道、开发区)牵头落实快速处置。在快速处置启动时,市级职能部门无条件接受乡镇(街道、开发区)指挥调遣,确保违法建设迅速处置到位。同时形成联合办案“一张网”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对正在办理的执法案件,不予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意见》规定,快速发现是从源头强化网格化、网络化立体巡查手段,各巡查力量一旦发现违法建设苗头或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并制止。对不听劝阻或不停止违法建设的,应当在1个小时内向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报告。快速认定是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接到巡查报告、信访反映、上级转办的新建违法建设情况后,应在2 小时内组织进行核查,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和执法。快速执行是指违法建设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的,执法人员应将具体情况立即报告乡镇(街道、开发区),乡镇(街道、开发区)一般应在2小时内,组织执法力量,由分管及以上领导带队,对单一违法填塘渣、开挖等违法用地行为立即作出暂扣施工工具及材料的处置措施;对抢建部分违法建筑进行快速处置,予以强制拆除,并落实严格管控措施。快速执行结果当天上传信息平台。
《意见》明确,对违法建设依法处置。对停止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处置;对继续抢建的违法建设行为,按照快速执行程序进行快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