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大规范民办学校办学,3大运营商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漫游费……初秋九月,一批民生新规正式落地施行,服务和保障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自9月1日起施行。根据决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决定明确,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
根据决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3大运营商全面取消
手机国内长途、漫游费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3大运营商9月1日起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漫游费。中国电信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漫游费,预计将惠及8000万用户。此外,电信还将大幅降低国际及港澳台长途电话资费以及数据漫游资费。
据介绍,由于运营商在3G、4G套餐里早已取消手机国内长途、漫游费,实现了全国统一通话资费,因而此次彻底取消手机国内长途、漫游费,对于国内的3G、4G用户基本没有影响,主要是让2G套餐消费者直接受益。
近年来,工信部和3大运营商在提速降费方面采取了多重举措,例如推出流量不清零政策,多方面降低流量资费等。未来,3大运营商还将继续推进提速降费工作,在业务领域不断创新,为网络提速降费提供更大空间。
鼓励把学业创业更好结合
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9月开始施行。规定提出,健全休学创业的弹性学制,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
根据规定,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了休学批准程序。建立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规定学生可以多种方式学习,包括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修读课程,对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明确了学生学分积累和认可制度;规定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规定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规范对学生的处分程序,专门新增“学生申诉”一章,完善申诉制度和程序。
药品、医疗器械
注册申请材料造假量刑更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月1日起施行,依法严惩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的犯罪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药物非临床研究报告、药物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药物非临床研究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故意使用虚假试验用药品的;瞒报与药物临床试验用药品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的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