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二手房想出售,问了几家中介的中介费,得到的都不是确切的回答。我想问下二手房买卖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么样的?”昨天,市民陈女士讲述了自己的疑惑。
当前,多家中介机构普遍按“买方1.6%、卖方1%”的收费标准在店内公示,但实际收取的费用多家中介机构均表示有商量余地。那么,二手房买卖的中介费收费标准到底是什么样的?政府部门是否有指导价?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市民
二手房交易中介费究竟为多少?
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名下有两套位于宁波市中心的房子,因面积小,居住人口多,想再买一套130平方以上的房子,但受限购政策影响,只能先出售一套房屋后才符合购买条件。
她听说卖房也须支付中介费,她就电话咨询了3、4家中介机构,得到的答复是:卖方应支付实际成交价1%的中介服务费,买方应支付实际成交价1.6%的中介服务费。
“那么按照我这套房子的售价来看,总价为200万,我应支付2万元的中介费,个人感觉有点高,对于中介费的收费标准,政府是否有相关指导价?”陈女士道出了自己的想法。
记者调查
“买方承担1.6%、卖方承担1%”
针对陈女士的疑惑,昨天,记者以卖房的名义,致电甬旺房产、家缘房产、南天房产等多家房产机构。这些中介机构的无一例外报出的中介服务费是“买方承担1.6%、卖方承担1%”,并告诉记者,这是公司的规定,都是这个收费标准。
记者表示太贵,一家中介机构的一名工作人员随即表示:“中介费可以双方协商,真正达到这个价格的不多。”
昨天,记者就二手房买卖的中介费问题,咨询了几名市民。市民吴先生刚于今年年初购入一套二手房。他说:“二手房中介费可议价,他这套房子面积不大,双方谈妥,卖家象征性地付了千把块。”作为买方,吴先生表示:“其实中介也不容易,如果房子满意,我不在乎这些中介费。陪我看房看了大半年,而且都是周末,也挺不容易的。”
采访时,南天房产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客户会不理解‘中介不就提供一个信息,带着看了几次房子,就要收取中介费’这个想法是片面的。我们统计过,中介业务员成交一套房子,陪客户看房20多套是常事,而且都是免费的,只有成交了才付费。一套房子的成交周期一般是40-45天。无论酷暑严寒,客户一个电话就要陪着去看房,中介挣的都是辛苦钱。”
部门说法
二手房中介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昨天,记者从市房管中心了解到,目前,宁波二手房买卖中介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委托双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服务要求和市场供求状况因素协商确定,并在服务合同、协议中明确。中介机构的具体收费条款,需要在门店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不过几年前,宁波二手房买卖中介费的确实行过政府指导价格。宁波中介机构从2011年开始实施的二手房买卖中介收费标准是:10万元以下部分按1.6%计价,10万元以上部分按0.9%计价,总的中介费一般在成交价的1%,而且只需买房者承担。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机构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4]194号)规定,从2014年9月15日起,放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后,中介费二手房交易从单向收费调整为双向收费,房东承担1%,买主承担1.6—1.8%;行业内基本将收费调整为单向变双向,调整后的具体费用各中介机构有差异。
提前支付中介费,很多市民担心中介收了钱,服务可能会打折。那么,什么时候支付中介费最为合适呢?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在中介机构签订合同、买方支付定金后,合同已经成立,中介服务过程已结束,买卖双方理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中介服务费。
多数中介公司都是要求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中介服务费,但也有客户提出不放心,可与中介公司协商,先缴纳一部分,待过户之日再支付另外一部分,这样会比较方便。
买卖双方在支付房屋中介费时应注意不要将钱款直接交给中介公司业务人员,应通过银行转账到中介公司指定公司账户上,同时可要求中介公司开具正规发票。
提醒买卖双方保留好中介费的收费凭证,以保障日后维权时可以找到必要的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