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政府网站征求意见。
《办法》共21个条款,适用对象是在杭州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积分指标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如博士90分、本科50分、正高级职称100分、市区有自购产权住房的40分、成功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加80分、5年内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处罚的每次扣30分……(详见10月11日快报A03版)
近日,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快报,向大家解读征求意见稿。
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能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具体达到多少分才能申请落户?
积分管理应用采用的是“1+1+X”的模式,即一个积分管理办法、一套相对固定的积分指标体系、多部门或地区进行积分应用。也就是说,《办法》是总纲,相关部门或地区需要应用积分提供公共服务或落户,还需要研究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
打个比方,这套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好比是一套标准试卷,市流动人口办是考官,申请人是考生。考生按照积分体系上的项目,就可以一一对应自己能拿多少分。考生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后,由市流动人口办最后核定考生的最后分值。
考生得到的这个分数,能不能去申请落户?
这个考官就管不到了,得看积分应用的部门,如市公安局,根据正式发布后的积分管理办法,再制定“积分落户”的实施细则。市公安局也要会同发改等有关部门,根据城市人口发展规划、申请人的总数等,确认当年落户具体指标数,再划定落户的积分分值。
到时候,申请人可以登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和预约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杭州市公安局5月底发布《杭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法》征求意见里的“预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的规定,已不再适用。
征求意见截至10月17日,在这期间,大家有任何意见,都可以上政府网站上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