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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整改安全隐患 积极试点农村出租房“样板房”
2017-07-28 08:40:22 杭州日报
自5月中旬起,萧山全面启动实施出租房屋和“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出租厂房网格化管理。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理,坚决有效遏制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事故多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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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座城市的幸福指数,不仅仅来自于当地居民,也包括为数众多的外来人员。萧山经济发达,外来人口众多,各类出租房供需两旺。但不少出租房存在随意改装、私自拉接电线、疏散通道堵塞等现象,由此也衍生了诸多的火灾隐患。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如何从“标”和“本”两方面着手,通过集中整治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整改安全隐患,创造更好、更安全的居住环境呢?

  萧山的做法是:大刀阔斧整改安全隐患,并试点和推广“旅馆式”出租房管理,以及农村出租房整改“样板房”工程,从源头破解出租房屋管理难题。

  自5月中旬起,萧山全面启动实施出租房屋和“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出租厂房网格化管理。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理,坚决有效遏制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事故多发势头。

  截至目前,萧山区共排查整改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152896处,覆盖全区520个村社。

  雷厉风行推进专项整治

  今年5月份,萧山区出台《萧山区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的出租房屋和“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

  随后,萧山区各镇街、各部门强势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一场出租房屋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拉开序幕。

  各镇街纷纷签订责任书,并展开自查。陆续拆除违法建筑,拆除防盗窗,整改电气安全隐患,还设置了电动车集中存放点,为出租房增配独立式烟感报警探测器、灭火器等设备。纪委监察、综治、公安、消防、安监、经信等部门全方位动员,形成合力,深层次推进,排查整治工作有章有法、有力有效。

  同时,延伸隐患整治触角,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萧山区广泛发动社区、村委会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平安志愿者积极投身整治工作;萧山媒体对排查整治情况跟踪拍摄报道,发现问题及时曝光。

  截至目前,萧山共检查出租房屋92725家(租房户353544户),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83085户,清退住宿人员65398人;检查“三合一”场所10284家,已整治10284家,清退住宿人员15894人;整改出租厂房4613户,整改出租厂房“三合一”1335户,腾退居住人员4100人,掀起了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的新高潮。

  打造农村出租房“样板房”

  线不穿管、违法搭建泡沫夹芯板彩钢棚、电动车乱停乱接线充电、保笼锁死、使用不正规液化燃气瓶……这些安全隐患是出租房内常见的。

  如今,在义桥镇的居民出租屋里,出现了一批特殊的“样板房”,里面不仅配备了氧气面罩、逃生梯、室外集中电动车充电站、集中厨房,还对老化电线加以改造套上了管网。

  作为农村出租房整治试点镇,今年4月义桥镇开展了大排查,一个村一个村召开房东会议,要求出租房进行整改。而且这一次,对电动车的摆放、集中厨房的设置、固定防盗窗的安装都制定了统一标准。

  根据《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还要挨家挨户进行检查,要求达到标准才能出租。一旦发现出租房涉嫌违法或危房需立即整改,而房东拒不整改的,将进行强制清退,还要对房东进行行政拘留。

  另一个试点新塘街道,正在积极推行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模式,破解出租房管理难题。

  何谓“旅馆式”出租房管理?就是在全新的出租房管理模式下,建立一个房东协会,由村(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协会会长及旅馆总经理,下设协会秘书长,担任“旅馆总台”经理,由协会会员(房东)担任楼层服务员——最终实现“以房管人”。

  萧山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旅馆式”管理可以保障建筑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安全管理,防止危房流入租赁市场。可以说,“旅馆式”管理真正解决了出租房存在的消防安全、治安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今后,新塘街道还将在“旅馆式”管理的基础上,设立一个智能“总台”,也是一个包括身份审核、信息采集、办证受理、报送处罚、房屋租赁、星级评定“六位一体”功能在内的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重点排查整治出租厂房违法现象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萧山一些企业调整经营思路,将部分厂房用于出租。其中,部分小微企业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往往在租用厂房内将生产经营、住宿、办公混为一体,形成“三合一”现象,事故隐患大。

  面对出租厂房“面广、量大、隐患多”的客观现状,萧山区扎实推进出租厂房“打非治违”工作,采用“即查即改”模式,即“排查、教育、整改、处罚”同步开展。

  比如,在最近的整治中,区安监局就联合区公安分局对某自行车有限公司将经营场所出租给个人从事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储存等非法行为,给予了承租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对出租单位及直接负责人员分别予以罚款人民币4.9万元和9000元的顶格处罚。


来源: 杭州日报  记者 郑丽华 韩天虹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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