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旧馆环境整治有良方 环境提升费自理写入村规民约
浙江在线 记者:通讯员 戴佩佩 记者 吴丽燕 编辑:周杭 | 2019-08-06浙江在线8月6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戴佩佩 记者 吴丽燕)南浔区旧馆镇潘家庄村某企业门口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村两委多次要求其限期整改,但企业未整改到位。近日,该村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清理,并按照该村村规民约,对该企业主收取了200元的环境卫生提升费用。
目前,湖州正在进行城乡人居环境大排摸大提升大督查“百日攻坚行动”。为加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做到村容干净整洁有序,该镇各行政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环境提升费用自理制度纳入村规民约中。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但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最终由村委会安排人员帮助清理,费用按实计算,垃圾责任主体自行承担。”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新版村规民约,让村民接受了一次环保再教育,村民学起来容易、用起来方便,还有利于相互监督和促进。
“老李,你家门口的杂物要堆放整齐些”“老费,你家的厨余垃圾记得扔进厨余垃圾桶”……连日来,该镇大洋村退休老书记张根江不仅是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的带头者,还主动担当起了宣传员。每天一大早,他带着几名热心党员,拉着装载垃圾的推车走村串巷。
“自从费用自理机制写进村规民约,等于是大家达成了共识,大家行为习惯也相对自觉起来。一旦巡查中发现垃圾,我们也会立即联系负责人,协助一起打扫干净。”张根江告诉记者,村民遵守约定,才能“约”出美丽乡村。
一本村规民约,既是一本生态经,更是村民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爱护环境的指路灯。翻阅该镇各村的村规民约,记者看到涉及爱护环境卫生的内容包含农户房前屋后卫生实行“三包责任制”、禁止向河道乱扔塑料袋和乱倒废弃物及建筑垃圾、垃圾进行分类放入垃圾桶,严禁河道内用电箱及丝网捕鱼、药鱼和毒鱼等10多个方面,并建立起了相应的劝导和奖罚机制。
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