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瑞安将实施人才房票制:最高可抵扣50%购房款 十年限售
住在杭州网8月4日讯(记者 章嵘嵘)今日,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瑞安市人才房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稿详细指出了瑞安市人才房票的实施细则,包含人才房票定义、人才房票申请对象、人才房票发放金额、人才房票使用时效、人才房票办理流程等内容。这也是继今年5月鹿城区发布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后,温州又一个政策跟进城市。
以下为最值得关注的重点信息:
申请对象:温州A-F类人才及瑞安“菁英人才”入选者
(1)本市户籍,经认定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 ABCDEF类人才和瑞安市“菁英人才”计划入选者。
(2)全职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且已与在瑞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在瑞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其中F2、F3类为2019年6月11日以后首次在瑞全职工作(含创办企业)并首次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人才。
(3)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其中F类人才和瑞安市“菁英人才”计划入选者均要求“无住房”。
注意,以上人才房票申请对象的设置条件须同时具备。
票面金额:人才房票金额最低20万、最高800万
分别向A、B、C、D、E、F1、F2、F3类人才发放800万元、160万元、130 万元、100 万元、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人才房票。
其中非“无住房”的E类人才只可购买政府房源;BCDEF类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80%比例享受房票金额。
抵扣金额:不高于所购住房房款的50%
人才房票当年有效,使用时间以实际签订购房合同协议书为准。人才房票抵扣金额不高于所购住房房款的50%,不得套现,提现、转让、赠与等。
若夫妻双方均满足申领条件的,需同时申领使用。其中一方按规定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规定标准的50%享受,双方人才房票抵扣总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房款50%。
产权限制:10年内不得上市流通、办理抵押贷款
人才住房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实行产权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人才住房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的,购房人可申请解除产权行政限制。不动产登记部门凭市住建部门出具的函件予以限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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