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拟收购商品住房作公租房 自持房源符合吗
住在杭州网5月15日讯(记者 李成)近日, 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商的征集公告》,拟收购临安区范围内房源面积原则不超过10000㎡,现房或一年内具备交付条件的期房,还需满足的基本条件为:
房源以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同时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
房源需搭配一定比例车位(60㎡及以下每套0.6个车位,60㎡以上每套1.0个车位)。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4日。
以这些基本要求,最为符合的是此前临安土地出让封顶竞配自持产生的自持房源,据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统计,有自持房源的项目有18个楼盘。
但记者致电经办单位临安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了解到:自持项目由于无法转让,不在此次收购范围内。
此外针对最为重要的收购价格,工作人员表示主要以周边二手房实际成交价为参考来评估。具体的收购细则将在征集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制定发布。
公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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