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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套补贴5% 酒店式公寓也能落户 丽水南城补贴升级

2022-08-11 17:16 来源:住在杭州网 / 记者:李成 / 编辑:吴承宇

导语

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住在杭州网8月11日讯(记者 李成)丽水南城(南明山街道)继6月发布针对多孩家庭、人才等特定人员的购房补贴后,于8月10日再次升级楼市支持政策。政策主要包含购房补贴全面铺开以及酒店式公寓写字楼可落户两大方面。

  购房补贴全面铺开

  补贴额度:每套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住宅部分金额5%的财政补贴(每套补贴总金额不超过 10万元)。

  购房范围:丽水经开区南明山街道

  购房类型:一手普通商品住宅(不包括别墅和排屋)

  购房时间: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政策实施期内网签备案的,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截止。

  不重复享受:该购房补贴扩面政策与“丽经开〔2022〕47 号”文件政策条款中人才购房补贴、工业企业特定人员购房补贴、外来务工及新就业 人员购房补贴、乡村振兴购房补贴、二胎三胎购房补贴政策之间不重复享受。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 法》政策不重复享受。

  非住宅可落户

  前提条件:在丽水市(莲都区、经开区)投资 办企业、个人创业税款缴纳满 3 个月或就业人员社保缴纳 3 个月。

  购房类型:在经开区南明山街道范围内购买一手商品房酒店式公寓、写字楼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

  落户权限:购买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 入房产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享受区域户籍政策。

  其他政策

  延长政策期限:“丽经开〔2022〕47号”政策执行截止期限从2022年10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放宽政策限制:取消“丽经开〔2022〕47号”政策第二款,第3条“丽水市(莲都区、经开区)购房人(户)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不享受本政策”的限制条款。

  政策兑现申报:“丽经开〔2022〕47号”政策第三款,第2条调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购房人原则通过所购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政策兑现申报材料集中上报经开区建设局审核,审核通过直接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超过申报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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