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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款支付放宽 台州临海综合体二次挂牌后发布补充公告

2024-06-26 17:58 来源: 住在杭州网 / 记者: 岑天宇 / 编辑: 方倩苗

  住在杭州网6月26日讯(记者 岑天宇)25日,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临土告字[2024]031号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路南侧、开发大道西侧出让地块出让公告的补充公告。

  该地块在此之前于5月份流拍,再次挂牌出让之后,起始总价由52900万元下调至48000万元,起始楼面价从3629元/㎡调整为3293元/㎡,文化用地地上建筑面积减少5000㎡,超高层地标性地上建筑面积增加5000㎡。

  本次发布补充公告,再次对缴纳出让金、办公用房面积等作出部分调整。

  地块位于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路南侧、开发大道西侧,土地用途包含普通商品房、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72883㎡,容积率1.0-2.0,建筑面积145766㎡。地块起始总价48000万元,起始楼面价3293元/㎡。

  (区位图)

  本次补充公告,具体如下:

  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第六项内“竞得人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到税务部门缴纳出让金余额。”调整为“竞得人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到税务部门缴纳出让金总额50%(含定金),余额部分在2025年7月15日前全部付清(不计息)。”

  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第十二项内“竞得人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到税务部门缴纳出让金余额。”调整为“竞得人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到税务部门缴纳出让金总额50%(含定金),余额部分在2025年7月15日前全部付清(不计息)。”

  ③《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路南侧、开发大道西侧地块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第三项第一条内“其中商业、办公用房最小分割单位面积300平方米。”调整为“其中办公用房最小分割单位面积300平方米。”

  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出让金总额可两期缴纳,每期缴纳50%,且第二期缴纳余额部分时间延长至地块成交一年时。该措施将切实缓解拿地房企的资金压力,也有助于企业整体资金的安排和利用效率。

(公示图)

  地块位于临海市大洋板块,南侧即为临海体育馆和临海市博物馆,再往南为灵湖。周边城市配套醇熟,还有临海城市规划展览馆、大洋小学南校区、浙江电大临海学院等。周边在售楼盘有伟星·观湖上品。

  地块规划文件显示,区块A城镇住宅用地地上建筑面积≤44366平方米,文化用地地上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5000平方米)。区块B须建设超高层地标性建筑,地上建筑面积≤36400平方米(其中酒店≥12000平方米,办公≤18900平方米,商业≤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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