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5折买房 温州市区公开征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意见
导语
持有满10年可上市交易,持有满5年可增购。
住在杭州网6月16日讯(记者 章嵘嵘)6月16日,温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温州市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意见稿显示,符合条件的市区户籍和非市区户籍家庭,在满足所需的条件下,可购买温州市区共有产权房,购买的产权份额在50%至80%之间选择,持有满10年可上市交易,持有满5年可增购。
以下为公告部分重要信息:
价格如何制定?
预售的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参考相近时期、相邻地段、相似类型的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确定。既有住房转用的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参照相近时期、相邻地段、相似类型的二手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产权如何分配?
购房家庭产权份额是购房家庭实际出资额占共有产权住房单套销售房款的比例。购房家庭产权份额比例不低于50%且不高于80%。购房家庭可按50%、60%、70%、80%四个等次自主选择持产权份额。
此外,配套的车位、车库产权归政府所有。
有无上市交易年限?
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的,可将其产权份额上市交易。代持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后,购房家庭方可向他人转让。转让后,住房性质转为普通商品住房。
如何增购管理?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及以上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一次性增购政府份额的申请,增购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
户型面积如何?
共有产权住房户型设计以中小户型面积为主,高层建筑以90㎡以下为主,可根据三孩家庭居住需求适当建设90-120㎡的户型。既有房源转用的,可不受前述户型面积限制。
筹建方式有哪些?
共有产权住房筹建方式有三种,包括划拨土地集中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在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出让中按一定比例直接配建的),以及既有房源转用。
需满足哪些条件可申请?
市区户籍居民家庭,需同时满足落户连续5年(含5年)以上,在市区无房产,且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0%。
市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家庭,需同时满足持有《浙江省居住证》5年(含5年)以上,在市区无房,有就业单位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前5年在市区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申请前12个月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家庭收入要求与市区户籍家庭一致。
征求意见稿公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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