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最低可10% 温州鹿城区购房优惠专项助力规上工业企业职工
导语
原则上十年限售
住在杭州网6月10日讯(记者 章嵘嵘)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规上工业企业职工住房保障实施意见(试行)》通知,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提供优惠的政策性住房。
有哪些购房优惠?
优惠方式包括三部分:一部分来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愿一次性赞助20%及以上总购房款;一部分来自购房者,购房人最低首付仅需10%;最后一部分来自政府,鹿城区政府配套优惠10%的总购房款。该优惠政策仅限一人一套。
需满足哪些条件?
第一:针对用人单位,需满足注册地及税收隶属于鹿城区,且为规上工业企业。同时该单位徐建立与政策配套的职工住房管理办法。
最为重要的是,需要签订住房保障协议,承诺自愿赞助20%及以上的一次性购房款。
此外对“亩均论英雄”及企业信誉有一定要求。
第二:针对购房者,需满足在温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同时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或优惠政策已终止的,如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等。
申请人还需为在鹿城区已居住登记的非温州市区户籍的新居民,也就是说温州市区本地人无法享受,瑞安、乐清等县市在鹿城区可享受。
同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养老金均在6个月及以上。
可以买哪些房源?
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购买鹿城区范围内的安置性商品房,一般套均面积在60㎡以上,优先配置鹿城西片房源。
有哪些限制条件?
所购房源,原则上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移及抵押,否则需分别向用人单位、区政府退还赞助购房库款和金额利息。
部分政策原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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