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限购限价 监管学区房价 宁波调控新政来了
导语
新政4月17日起执行
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4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郑青青)16日晚间,宁波出台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包含新房限购、土地市场及房地产市场监管等,于4月17日开始施行。
首先,我们来给本次新政划个重点,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限购圈范围扩大,限购区域同时执行限售政策
限购区域内购房或优先认购住房,住房核查范围扩大至市六区
外地人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条件收紧,取消个税证明,必须满足3年内在宁波市连缴2年及以上社保,且无补缴记录,人才仍执行原政策
暂停企业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赠与纳入限购行列,限购区域内赠与住房,受赠人需满足购房资格,赠与人房源赠与2年内仍占其购房名额
奉化加入限房价行列,后续宁波出地将试行限房价、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
热点学区房的二手房价格要被监管
严查首付资金来源;购房人缴纳契税,住房核查范围由市五区扩大至市六区
非宁波市六区户籍家庭申请优先认购住房时,需提供前3年内在市六区连缴2年及以上社保证明,且无补缴记录
具体来看:
限购圈范围扩大 限购区域同时执行限售政策
根据新政,限购区域扩大至宁波绕城高速所围区域,以及江北区慈城镇,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鄞州区云龙镇、姜山镇,下应街道、首南街道、奉化区方桥街道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所辖行政区域,同时执行限售2年政策。这基本将宁波住宅市场热点板块囊括其中。
具体如下图所示:
宁波新限购圈图示(源自宁波住建局官微)
外地人购房资格收紧 人才不在其列
原先非宁波户籍家庭限购区域内买房需满足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宁波市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此次新政调整,取消了“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外地人在限购区域买房必须满足前3年内在宁波市连缴2年及以上社保,且无补缴记录。
同时企业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等项目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高层次人才仍按原政策执行,只需提供人才认定证明即可,可以不提供社保证明。
赠与纳入限购
赠与限购区域内住房的,受赠家庭需满足限购区域内的购房资格,即受赠人为宁波户籍需满足限购区域内住房为0或1套,若为外地人需满足在限购区域内无房。
赠与人赠与住房后2年内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已赠与的住房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核查套数。即房子赠与出去2年内仍占你的套数额度。
建立热点学区二手房交易参考价发布机制
对于二手房交易,新政要求二手房发布挂牌信息时,需同步匹配同类房源近六个月来的网签价格区间(以按揭贷款成交案例为基准),与网签价格区间高度不符的房源需要及时下架。
同时,宁波还将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简单来说就是热点学区房的二手房价格要被监管。
目前已知道要发布交易参考价格的首批热点学区共有9个:宁波市实验小学、海曙外国语学校(青林湾校区、五江口校区)、宁波大学附属学校、华泰小学(东校区、西校区)、堇山小学、宋诏桥小学、四眼碶小学(新河校区)、镇海区中心学校、镇海应行久外语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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