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杭州 环杭 口水 摇号 专题 研究院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住在杭州网 > 浙江土地 > 原创个人文章页 > 岑天宇个人页面  

长三角重要中心城市 《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复

2024-11-15 17:26 来源: 住在杭州网 / 记者: 岑天宇 / 编辑: 方倩苗

住在杭州网11月15日讯(记者 岑天宇)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该轮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早在2022年11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发布了《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从草案到国务院正式批复规划,已历经两年时间。

在草案的目标愿景中,宁波的城市性质是:长江三角洲世界级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城市,全球制造创新中心城市,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而此次正式批复中,宁波的城市性质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海洋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全国航运物流中心、“一带一路”港航合作重要节点城市等功能。

定位: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从“长江三角洲世界级城市群的中心城市”调整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保留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一定位。

而与省内的城市相比,同样为中心城市,杭州区域范围是“东部地区”,而宁波是“长三角地区”。在交通枢纽方面,杭州是“国际性”,宁波是“全国性”。

但两个城市均为“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只是在具体职能方面各有侧重,杭州侧重在数字经济、现代服务和国际旅游方面,宁波则侧重在先进制造、物流中心和港航合作方面。

另外,宁波提交草案中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降为“现代海洋城市”,“全球制造创新中心城市”降为“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城市”调整为“全国航运物流中心和”和“一带一路”港航合作重要节点城市”。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宁波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0.1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6.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428.50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916.6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681.25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1%;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6.4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的融合,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唱好杭甬“双城记”,加强宁波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优化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促进中心城区与余姚、慈溪等周边城区和县城的协同发展。筑牢四明山脉、天台山脉生态屏障,整治全域河湖水网,推进杭州湾、甬江口、象山港、三门湾等河口海湾的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系统保护和集约利用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优化现代都市农业空间布局,保障现代海洋牧场建设的空间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的空间需求,优化航运物流、国际贸易等现代服务业布局。提升宁波舟山港国际枢纽港功能,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保障油气等战略资源储运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需求,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灾害防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系统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对大运河(宁波段)世界文化遗产、宁波它山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保护。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以下为规划原文: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住在杭州网"或电头为"住在杭州网"的稿件,均为住在杭州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住在杭州网",并保留"住在杭州网消息"的电头。

  

本网未注明"来源:住在杭州网"的图文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联系电话:0571-85399752。

研究团队
Team
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长、住在杭州网首席评论员
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副院长
高级研究员
高级研究员
研究员
研究员
研究员
研究员
研究员
研究员
研究员
研究员
最新报告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