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杭首页 | 新闻区 | 专题策划 | 新房网 | 住杭直播台 | 二手房交易 | 土地出让 | 天天房交会 | 住杭家居网 | 晓红工作室 | 板块: 萧山 临安 | 住杭博客 | 口水楼市

·绿城·蓝色钱江开工奠基
·东方郡12月初再推300套房
·西溪蝶园15日举行说明会
·郁金香岸29日举行品鉴会

滚动快报:
·城市隐患令人不安    
·主城成交上扬 下沙个盘抢眼    
·地铁武林广场控制中心“亮相”    
·“三路一口”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方案昨起公示    
·公共自行车19日起新增100个服务点    
·浙江未来四年拟开工高速28项    
·浙江水利五年投入1100亿元    
·京最大限价房地块挂牌出让 因无人问津暂撤牌    
·开发商频打擦边球 深圳17个楼盘“隐性停工”    
·广州冒出千套“房中房” 政府建议让城管来管    
·2008年11月19日《住杭邮报》    
·广州两国有大银行首开纪录 放松二套房贷利率    
·18日新盘快报:四季风景持续热销 两天成交51套    
·国土部:完善价格调控机制 严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写字楼投资要点和风险提示    
·二次装修三不可    
·楼市动荡租房还是买房?    
·1至10月江西商品房销售下降 中小户型住宅投资逆势而上    
·发改委专家:土地流转要防炒作 并非价格越高越好    
·上海继续严格执行二套房房贷政策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住在杭州 > 新闻网 > 楼市快报 > 杭州 正文

杭州出台"二十四条" 竭尽全力救楼市
www.zzhz.com.cn  2008年10月13日 22:06:13  住在杭州网
住杭调查:杭“二十四条”救市措施对杭州楼市的影响?
1、杭州出台“二十四条”救楼市措施对杭州楼市的影响?
A、阻止下跌,楼市回暖; B、不改下跌趋势,作用不大。
2、你认为杭州“二十四条”中哪些对市场影响更大? (多选)
A、购房入户;(第一条) B、公积金放宽;(第二条)
C、税收减免和补贴;(第三条) D、开发商缓交土地款;(第十二条)
E、政府采购中低价房;(第九条) F、放宽开、竣工期限;(第十三条)
其它:
3、杭州出台救市政策后,你会买房吗?
A、会; B、等等看,看中央有什么动静; C、不会。

  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10月13日消息(记者 李永生)今晚10点钟,《杭州市人民政府出台若干意见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悄悄地挂在了杭州网上,传闻已久的杭州市楼市救市政策正式出台。

  此前的10月10日,本网网友“乡村孤人”在口水楼市爆料《救市啦,救市啦,“杭二十一条”新鲜出炉》,【报料:杭州出台“21条”救市新政?】因为事情太敏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其中不乏质疑之声。  而今晚的“救市二十四条”让一切争论尘埃落定,只不过,不是“二十一条”,而是“二十四条”。【网友热议:杭州市政府出台“24条”救市

   从救市政策的内容来看,涉及购房入户、税费减免、二套房贷、公积金贷款等方方面面,共四大方面二十四条。

  本网首席评论员丁建刚认为,杭州市政府将一个地方政府能用的权力基本上用尽了,可谓竭尽全力。

    值得注意的是,本周五就是今年的房博会,政府的救市政策恰好出台在房博会的前几天,时机的选择可谓“合宜”。也正因为时机敏感,房博会将成为救市效应的“试金石”和风向标。对于后市,本网将保持密切关注。

  丁建刚独家点评:杭州市政府竭尽全力救楼市

  网友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网友点评>>>)

  24条是不折不扣的七伤拳

  救市了!!!市政府也不看好楼市了!!

  事实证明 房事不好政府比开发商更急!

  杭州新政策将涌入更多新移民

  政府给多军打了一针强心剂

  以下为救市详细内容: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我市出台了《关于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促进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

  《意见》明确:将购房入户政策实施范围由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区域扩大到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区等区域。购房者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上城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在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l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户籍。具体操作办法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关于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试点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6号)规定执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政策仍按原政策执行)。

  《意见》明确: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 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男60岁、女55岁调整为男65岁、女60岁。同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职工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比例由3 0%降低至2 0%;职工首套贷款购买的商品房,人均建筑面积未达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可按相应额度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允许杭州区、县(市)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鼓励职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

  《意见》明确: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l 2月3 1日止,对个人购买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内普通商品房的,实行契税、印花税补贴,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实行存量房交易税收补贴,在上述期限和范围内买卖个人普通住房的,买卖双方(均为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根据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上述期限和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住房的购房者,全额暂停征收其房产登记费、房产交易手续费、权属调查费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出售自住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内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收取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对一户家庭中年满l 8周岁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二、优化房地产业的投资发展环境

  《意见》明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完工前的预售收入,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预计利润率下限标准预征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季预缴、按年清算;房地产项目领取《商品房预售证》,未销售的房屋停止销售后可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手续,在建工程竣工并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可将在建工程抵押权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对部分公开出让的房地产经营性用地,经批准后可视情调整出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对部分已公开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受让人支付绝大部分地价款后,可办理交地手续,并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动工建设;对按期动工确有困难的房地产企业,由受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建设项目开、竣工期限。

  《意见》明确:对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价款超5亿元的地块,可适当放宽地价款支付期限和比例。同时,领取《商品房预售证》时预收的房屋物业维修基金,可延至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可推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证》时收取;对涉及房地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按市政府规定要求暂停征收。

  《意见》鼓励房地产企业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进节能减排。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相关优惠目录,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按规定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意见》鼓励银行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增加有效的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及时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平台,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应变能力,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管理,严肃查处开发企业虚假广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加强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房地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及时准确地发布房地产市场动态信息,加强对法律法规以及购房和购房投资风险等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

  另外,《意见》鼓励在征地拆迁中,实行货币化安置,以节约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为早日实现"房等人"的目标,在价格合理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可购买中低价位的商品住房作为拆迁安置房房源。

 

  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创造良好的住房消费环境

  (一)调整购房入户政策。购房入户政策实施范围由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区域扩大到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区等区域。购房者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上城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OO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在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户籍。具体操作办法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关于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试点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 006 ] 6号)规定执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政策仍按原政策执行。

    记者解读:这次购房入户政策将原先的下沙、滨江、钱江新城扩大到除了萧山、余杭两个区之外的整个杭州市。救市新政首条就是购房入户政策,足见杭州市政府对外地客户的重视,而事实上,外来客户一直是杭州楼市最强大的一支购买力,该政策对本省的外地客户可能会是很大的吸引力。

  (二)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男6 O岁、女55岁调整为男65岁、女6O岁。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职工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职工首套贷款购买的商品房,人均建筑面积未达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可按相应额度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允许杭州区、县(市)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鼓励职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

    记者解读该政策提高了公积金购房者的购买力,并且,因为可贷公积金额度增加,相应的商业贷款额就减少,意味着利息支出也减少了。

  (三)实行购买商品房契税、印花税补贴。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 009年1 2月3 1日止,对个人购买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内普通商品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记者解读减轻了购房者的部分税收压力。

  (四)实行存量房交易税收补贴。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对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范围内买卖个人普通住房的,买卖双方(均为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根据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记者解读该政策将使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的税负大大降低。据记者所知,存量房交易,省市的税收分成是2:8,市政府全额补贴,意味着买卖双方将少承担80%的税负。税负的降低,意味着交易成本的降低,有利于促进存量房也就是二手房的交易。该政策对一手房不算直接的利好,但二手房交易的活跃有可能促进改善型住房的需求。

  (五)简化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手续。对出售自住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内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收取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

  (六)明确界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对象。对一户家庭中年满1 8周岁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记者解读实际上是第二套住房条件的放宽,因为首套住房有低首付和利率优惠,该政策对促进住房需求有一定的作用。

  (七)暂停征收房产登记等相关收费。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 009年1 2月3 1日止,对购买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范围内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住房的购房者,全额暂停征收其房产登记费、房产交易手续费、权属调查费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记者解读政府“让利”购房者,也就是希望大家去买房。

  二、鼓励推行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

  (八)鼓励拆迁房货币化安置。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中,鼓励实行货币化安置,节约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对原规划用于安置房建设的土地调整为公开出让土地的,其出让收入扣除规定的费用、资金后,返还各做地主体,用于拆迁安置土地的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九)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市级各部门、各城区做地主体,可根据需要,在价格合理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平的原则,经市财政部门同意后,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中低价位的商品住房,以增加拆迁安置房房源。

    记者解读上面两条政策中,都是“增加市场需求”,如果真的认真执行,能够让交易量有效上升,消化存量,让交易数据更好看。该政策对中低价商品房是很大的利好,一方面,中低价房减少了安置房这些“竞争对手”,一方面,又增加了政府这样的大买家。

  三、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投资发展环境

  (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下限预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完工前的预售收入,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预计利润率下限标准预征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季预缴、按年清算。

  (十一)调整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办法。房地产项目领取《商品房预售证》,未销售的房屋停止销售后可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手续,在建工程竣工并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将在建工程抵押权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记者解读第十条减轻了企业税负,第十一条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渠道。

  (十二)适度调整出让价款支付期限。对自2007年1月1日至本《意见》下发之日期间已公开出让的房地产经营性用地,且受让人已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约定足额支付首期出让价款(包括定金)的,由受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调整《出让合同》约定的余下出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免交滞纳金,每期调整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记者解读缓解了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土地款可以缓缴了。

  (十三)放宽建设项目开、竣工期限.对自2007年1月1日至本《意见》》下发之日期间已公开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且《出让合同》约定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开工建设的,在受让人支付总地价款的70%后,可办理交地手续,相关部门凭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先行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动工建设,待受让人按批准的时限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再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对按期动工确有困难的,由受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增加不超过一年的开、竣工时间。

    记者解读该政策也是缓解开发商的资金压力,也为开发商应变市场争取了非常多的时间(一年),对于囤地较多的开发商是很大的利好。对于囤地较多的开发商来说,集中开发不但意味着大量的资金要求,同时,如果市场不好,开出的房子卖不掉形成大面积积压,不但是非常沉重的财务压力,也会让市场更悲观,从而让开发商更被动。

  (十四)放宽新出让地块地价款支付期限和比例。对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允许受让人在1 2个月内付清出让价款,对起价总额在5亿元以上或规模较大的地块,其出让价款支付期限最高可达18个月;允许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 O日内应缴的首付出让价款(定金)调整至出让价款总额的10%。

    记者解读该政策其实更多的是政府“自救”行为。最近土地市场低迷,政府卖不出地,或者说地价卖不高,放宽地价支付期限和比例,或许能促进土地市场的交易。

  (十五)缓缴房屋物业维修基金和人防易地建设费。领取《商品房预售证》时预收的房屋物业维修基金,延至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推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证》时收取。

  (十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市级各职能部门及城区政府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业解决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要加强服务,提高效率,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同时,要认真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征收15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杭政函[2008]184号)精神,确保涉及房地产的1 2个暂停征收项目落实到位【其中房管部门2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国土资源部门7项:征(土)地管理费、征地不可预见费、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三资企业)、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普通个人)、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普通单位)、土地登记特制证书工本费(单位)、土地登记特制证书工本费(个人);建设部门2项: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质量监督费;人防部门1项:工程质量监督费】。

    记者解读一方面,减轻了开发商负担;另一方面,能吸引更多的外地开发商来杭州投资?

  (十七)加大支持和监管力度。各金融机构、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对拒绝为购房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将对其通报批评,必要时依法进行查处。

    记者解读促进市场购买能力。

  (十八)鼓励房地产企业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进节能减排。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规定可享受研究开发费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相关优惠目录,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享受相应的财税政策。

    记者解读给了开发商部分合理合法避税的可能,变相减税。

  四、营造房地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九)建立房地产市场分析机制。市实施"居者有其屋"工程领导小组应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分析当前房地产形势,及时准确地发布房地产市场动态信息,以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二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政银企座谈会等方式,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平台,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增加有效的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的正常合理信贷需求,有效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记者解读以上两条及以下几条更多的是一种姿态,实质意义不大。

  (二十一)建立突发事件预案机制。制订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记者解读估计是万科降价事件的教训。

  (二十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提高企业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应对房地产形势变化的能力。

  (二十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管理,严肃查处开发企业虚假广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加强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房地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强对我市城市建设、城市发展和房地产发展前景的宣传,客观、公正地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以及购房和购房投资风险等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

  如上级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萧山区、余杭区可参照执行。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

来源: 住在杭州网  作者:  编辑: 何德军
  [发表评论]  [进入口水楼市]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站内检索:
互动留言
[82879]用户名:5A  ip地址:221.4.182.*  时间:2008-10-18 10:26
百姓和生气,后果很严重。
[82050]用户名:  ip地址:125.118.212.*  时间:2008-10-16 19:51
政府简直在放屁
[81772]用户名:  ip地址:122.225.11.*  时间:2008-10-16 12:21
最大的吸引还是购房入户但要看请购房入户的细则,不染的话还是不要买的好
[81592]用户名:  ip地址:122.224.227.*  时间:2008-10-16 08:57
千万不要上当!有钱的先存着看谁急!
[81572]用户名:  ip地址:60.162.145.*  时间:2008-10-16 08:35
在这里喊有啥用啊,有本事到市政府前抗议去啊?!
[81543]用户名:18821  ip地址:125.122.174.*  时间:2008-10-16 00:07
政府全是一些王八蛋,只知道弄一些献礼工程,完全不关心老百姓,现在的房价绝大部分人都买不起.我们要不吃不喝多少年才能买得起房啊.杭州的房价基本上没有下降,政府就出来救市了,救开发商吧,应该救的是老百姓啊.大家千万不要上开发商和政府的当啊.
[81369]用户名:  ip地址:218.87.216.*  时间:2008-10-15 17:02
把房价降下来,让老百姓都能买得起房,才是真真的救市
[81360]用户名:上帝在云端  ip地址:60.181.153.*  时间:2008-10-15 16:46
几乎把这今天中央的调控政策全部推翻了  浙江政府还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政府??? 是开发商的政府吧???
[81326]用户名:  ip地址:125.121.50.*  时间:2008-10-15 15:30
《杭州市人民政府出台若干意见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什么叫健康稳定发展,难道超出老百姓购买能力的几十倍,上百倍的价格就是健康稳定了,本身的说法都是很搞笑的。。。。。
[81155]用户名:4  ip地址:125.118.1.*  时间:2008-10-15 12:04
萧山余杭除外,为什么要把它们列入杭州市,,政策每次都除外。。。
网友评论 75 条,查看全部 昵称: 输入答案: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住在杭州网”或电头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的稿件,均为住在杭州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并保留“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消息”的电头。
  本网未注明“来源:住在杭州网”的图文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联系电话:0571-85310577。
新盘搜索
(高级)
关键词:房贷 | 地铁 | 别墅 | 土地 | IPO | 大鳄
杭城商品房交易信息
10.13 预定 成交 均价 住宅均价
主城区

16

214

6550

6233

余杭区

0

17

8963

7410

房源信息
【新房上市】
【江南文苑】10月26日首次开盘
【林风·御树】10月12日开盘
【顺发·旺角城】10月11日再开盘
【锦都世家】10月9日首次开盘
【圆乡名筑】9月29日推60套房源
二手房推荐
[出售] 玉都佳苑    
[出售] 西湖花园5室2厅    
[出租] 浙大新村2室2厅    
[出租] 古荡新村2室2厅    
[出租] 文鼎苑1室1厅    
[出租] 新世纪大厦4室2厅    
[出租] 翠苑四区2室1厅    
[出租] 翠苑二区2室1厅    
[出租] 五里塘苑3室1厅    
[出售] 圣苑小区3室2厅    
[出租] 信义坊2室1厅    
[出售] 叶青苑2室2厅    
[出售] 玉都佳苑3室2厅    
[出售] 钱塘春晓3室2厅    
[出售] 闲林山水2室2厅    
[出租] 康新花园3室1厅    
[出租] 闸弄口新村3室1厅    
[合租] 蒋村花园1室1厅    
[出售] 翠苑三区1室1厅    
[出售] 长岛之春6室2厅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网站简介 | 网站合作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主持人介绍 | 法律顾问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联合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