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拟将在萧山区块的房产按评估价值10,633.82万元转让给控股股东万向集团,该房产转让后,公司根据需要将向万向集团暂时租赁使用以上房产。同时,公司为进一步发展,拟发行9亿元短期融资券。此外,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拟延期一年。
万向钱潮(000559)10月11日发布公告称,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于10月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签订了《房产转让协议书》,协议书约定,以2008年6月30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以独立中介机构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值为作价依据,将在萧山区块的母公司房产按评估价值10,633.82万元转让给万向集团。
上述房产土地权证为万向集团所有,房产权证为公司所有。上述房产建筑面积为167,088.24平方米,截至2008年6月30日上述房产的帐面原值为11,275.09万元,帐面净值为7,744.14万元。
房产转让完成后,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万向集团暂时租赁使用以上房产。根据公司与万向集团签订的租赁合同2008年11-12月以上房产的月租金金额为70万元/月。2008年以后的租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适当调整,但最高月租金不超过140万元。
公司表示,根据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的资产评估情况和协议约定,本次出售房产扣除相关过户费用预计可产生2,504.43万元的增值收益(未考虑所得税因素)。本次资产出售主要是为了解决公司治理结构中历史遗留的“两证不统一”问题,出售房产所得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战略投资储备资金使用。
同时,公司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在中国境内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发行规模为9亿元的短期融资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此外,公司拟延长2007年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开增发A股股票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决议有效期限一年,期限延长至2009年10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