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第26期经济适用住房基本符合选房资格人员已于2008年第(2)周期经街道公示并经市区两级审核通过,名单及选房顺序[详见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2008年第(2)周期受理号摇号结果公告]经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公证(公证书号[2008]杭证民字8687号),现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杭州市区第26期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房源为:
杭州瑞立辰秀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后珠辰秀嘉园经济适用住房219套,住宅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
杭州华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丁桥邻里人家经济适用住房251套,住宅建筑面积2.07平方米。
杭州铭雅铭和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下沙铭和苑(二期)经济适用住房371套,住宅建筑面积3.18万平方米。杭州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丁桥美都雅苑经济适用住房177套,住宅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
杭州天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丁桥后珠美邻嘉苑经济适用住房287套,建筑面积2.37万平方米。杭州中兴景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杨家村景翠、景洲公寓经济适用住房97套,住宅建筑面积0.82万平方米。
杭州中兴景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丁桥景园经济适用住房38套,住宅建筑面积0.29万平方米。杭州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九堡蓝桥名苑经济适用住房930套,建筑面积8.16万平方米。
杭州东河建设开发公司建设的北景园(三期)经济适用住房548套,建筑面积4.75万平方米。
杭州盈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的丁桥阳光逸城经济适用住房917套,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
浙江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杨家春晓经济适用住房1230套,建筑面积10.91万平方米。
杭州越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丁桥兰苑经济适用住房243套,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以上房源均为期房,具体详情请提前咨询开发建设单位。
现就杭州市区第26期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选房销售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08年9月20-27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场:9月20日上午(受理号001号-350号)
第二场:9月20日下午(受理号351号-700号)
第三场:9月21日上午(受理号701号-1050号)
第四场:9月21日下午(受理号1051号-1400号)
第五场:9月22日上午(受理号1401号-1750号)
第六场:9月22日下午(受理号1751号-2100号)
第七场:9月23日上午(受理号2101号-2450号)
第八场:9月23日下午(受理号2451号-2800号)
第九场:9月24日上午(受理号2801号-3150号)
第十场:9月24日下午(受理号3151号-3500号)
第十一场:9月25日上午(受理号3501号-3850号)
第十二场:9月25日下午(受理号3851号-4200号)
第十三场:9月26日上午(受理号4201号-4550号)
第十四场:9月26日下午(受理号4551号-4900号)
第十五场:9月27日上午(受理号4901号-5250号)
第十六场:9月27日下午(受理号5251号-5308号)
二、选房地点:
杭州艺术学校蓓蕾剧场(沈半路59号,杭州灯具市场附近、加油站对面,杭州艺术学校内)。
(1)公交3路、57路、58路、34路、64路、847路、321路终点站(大关小区站)每日上午7∶00-8∶00点前;中午12∶00-13∶00点前设选房专车送至选房现场。
(2)公交26路终点站(大关小区北)每日上午7∶00-8∶00点前;中午12∶00-13∶00点前设选房专车送至选房现场。
直达公交车:329路、K615D、36路、Y8路、816路、321、K307路、847路均可到达,所到站点为沈塘湾站。
注:请市民关注各路公交车的始发时间,以免误场。
三、选房规则:
1、选房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单》,提前30分钟到现场领取《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和房源清单。参加选房者每户限2人。2、在本次公告的选房人员范围内,如果已按"专项用房"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房。
3、本次公告的选房名单中,如有举报的,在本次规定选房时间前提供符合购买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本公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合购买条件的有效证明,暂缓参加公开选房,其申购资格重新审核。若选房后有举报的,经查实,取消本次选房资格,退回已选房源。
4、以选房者的受理号为序,分场次进行选房。选房者根据自已的受理号和选房场次按时到场。选房开始后,公证处验证,由主持人按受理号顺序叫号上台选房(每户限1人上台),选房者应在规定时间(从选房应答起三分钟内)内向主持人明确所选房源的序号,主持人连续报二次房源序号及楼盘名称和房号,以示该房源选定,而后选房人不得再做修改。
5、当公证员连续报喊选房人姓名三次,选房人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受理号轮至该场次受理号末尾。
6、选房者在本次选房截止时间仍未到场参加选房的,视作选房人放弃选房。
7、选定房源者,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预定联系单》,购房人凭单当场向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有关手续,选房截止时间前仍未向开发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购买所选房源及放弃选房。
8、申购家庭放弃本次选房的,其《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作废。根据杭政[2007]9号规定,自当期选房开始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9、选房过程及结果由市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
10、本次选房人员的购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967111,举报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19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