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门槛放宽了看看你符不符合享受条件 报名申请时间9月底前
临安2008年度城镇廉租住房申请工作28日正式开始,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在9月30日前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部门报名申请。
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94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政策,其中实物配租7户,租金补贴84户,租金核减3户,基本实现了廉租住房享受对象的全覆盖。同时,我市对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配租面积由原先规定的10平方米提高到12平方米,超过配租标准部分的住房面积房租按公房租金的50%收取;并通过改造直管公房、盘活存量公房等途径筹措房源20余套,以实物配租的形式满足低收入群体的租房需求,妥善解决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我市按照“逐步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原来的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工作思路,把全市城镇低保标准1.7倍以内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到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范畴,积极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及保障资金,计划提早一年完成国家、省、杭州市规定的保障标准。
从市房改办了解到,2008年度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同时,必须符合收入和现有房产的相关要求。今年廉租住房申请收入条件门槛进一步降低,标准有了比较大的调整。只要是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70%(含)以下(按2008年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280元计算,即每人每月476元(含)以下的家庭)且申请家庭房产使用面积在36平方米以下或人均现有房产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私房和承租公房)的家庭都可以申请(申请家庭拥有商业用房的,不在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之内)。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表格,按照注明的相关要求如实填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申请表格可在居委会、社区或者到所在单位部门领取,也可到临安市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www.lafgb.com.cn)中的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享受2006、2007年度城镇廉租住房的家庭今年要继续享受该项政策的需要进行重新申请,千万不要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