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湖历史悠久,主禁主垦的争论激烈。在这过程中,涌现了一批保护湘湖的优秀人物,单是周易藻的《萧山湘湖志》所记载的就有50余人。
这些人物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以知县(县令)为首的地方官僚,最杰出的为四人,即北宋政和年间的萧山县令杨时,他会集各方意见,废低田地3万余亩,建成周长80余里,可灌溉周围9乡农田14万余亩的湘湖;绍兴二十八年(1158),县丞赵善济,为湘湖的公平用水制定则例,酌量按灌溉田亩的高度,对环湖水穴定下六个间隔的放水时段,并对每村稻田灌溉的亩数、用水时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力争于朝,揭穿湖民徐彦明私下想把湘湖献给恩平郡王的企图;淳熙九年(1182),顾冲到任,不但将私占之田清出,而且修订原《均水法》,适当削减8乡供水量,增加许贤乡用水,并订《湘湖均水约束记》,刻石立碑,以示遵守;嘉定六年(1213)的萧山县令郭渊明,根据“黄者山士,青黎者湖土”的建议,定出了湘湖东西两岸的“金线”,用以禁止在湖田上建房筑屋。另还有于洪武十年(1377)宰萧的邑令张懋;清邑丞邱洪源等,他们或清退私占湖田,或修筑塘闸。
第二类是士绅。他们中最著名的有魏骥,77岁时告老还乡。居乡期间,布衣粗食。为解乡民水患之苦,先后倡议修筑石岩等堤塘12处。为禁止富豪争相围湘湖为私田,呼吁官府,发动乡民,清查私田,疏浚湖身,修筑涵闸;毛奇龄揭发上告湖民孙凯臣西自湖东,东自柴岭私自筑堤架桥,知府采纳,饬县削堤去桥,孙得到惩治,毛并补议“四害”、“五不可”。在这些绅士中,甚至有为保湖而殉身的,何舜宾就是其中的一位。明代中期以后,湘湖周围占田之风盛行,魏骥决定把这种情况扭转过来。他在把吴家占田的事公布于众之后,再打算把孙氏所占之田收回,可是还来不及办完这件事,却于成化七年(1471)十月离世了。病前,嘱咐门生何舜宾清算此湖。
何舜宾于成化四年(1468)中举人,翌年中进士。历任要职,在南京和湖广道当过监察御史。他为人正直,受到冥顽奸邪官员的仇视,借着与朝廷的关系,竟把他谪戌到广西。在何被谪戌期间,孙氏开始更为大规模地霸占湖田,把它作为稻田,并用重金贿赂县令邹鲁,企图造成既成事实。
何御史遇赦后回到萧山,获悉孙氏的占田行径,同时又忆起恩师魏骥的嘱咐,就着手排除豪族的控制,以求复湖。他向皇上呈上奏章,要求扭转这种情况。邹鲁听到何御史插手萧山的事后,十分恼火。想出一个毒计来对付何御史,他首先令孙氏放出谣言,说何御史未正式赦免私自非法回到萧山;说何因为送奏章没有官印,只得偷了一个。同时妄图勾结何的门生童显章,得到了童的揭露。这样邹就用种种罪名将何及童抓了起来,在将他们两人四十大板后,将童投入牢狱。何被省宪司下令充军到广西庆远。何上路后,邹鲁派13个人,带着他的特别指令,去追赶何及其解押人员。弘治十一年(1498)七月十九日,在江西余干的昌国寺宿夜时,终于被他们追上。他们毒打何舜宾,剥掉他的衣服,用湿棉花堵住他的口,把他闷死。
第三类人物,是用文献和口头的方式对各类历史记录进行挖掘、综合、增删,以丰富湘湖文化的内涵,使湘湖文化得以传承下来。这除毛奇龄著有《湘湖水利志》外,尚有于士达、周易藻等,他们都有关于湘湖研究方面的专著。为此,他们夜以继日,不辞辛劳。有了他们的这些成果,才使我们知道历史上的湘湖原貌,才使我们有了“还湖于民”、开发湘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