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高污染车辆通行管理实施方案》昨日出台。10月1日起,每天7:00至19:00,中河高架和上塘高架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
限制对象具体为:使用本市车辆牌照但未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车辆;杭州市区单位或个人使用非本市牌照的机动车辆从事道路营运的车辆,按市区车辆管理。
对其他非本市牌照车辆暂不采取限行措施。
2009年6月1日起,在原有的限行范围上,增加地面道路限行区域。具体范围:东起环城东路(不含)、江城路(不含),西至梅灵路(含)、灵溪路(含),南起复兴路(不含)、之江路(不含),北至天目山路(不含)、环城北路(不含)区域内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