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划定的单位周边道路停车位界定有异议,本月14日至31日可申请“复议”。
杭州市昨天公布了《杭州市区单位周边空地范围道路停车位属性界定工作暂行方案》。方案规定,7月14日至7月31日,如果单位对周边道路空地已经施划了的公共停车位有异议,可以凭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向各城区交警大队提出复核申请,如对土地使用范围有异议,由国土资源部门复核界定土地使用权登记范围;经国土资源部门复核界定后仍有异议,由规划部门参与界定。截至8月1日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车位,均作为公共停车位纳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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