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杭州市住宅小区周边公共泊位包月停车收费暂行方案》开始实施,居民可以向物业或社区提出小区周边泊位包月申请。 相关阅读:交警解答市民热议的停车新政问题
今天起,市城管办、物价局和交警支队联合出台了《杭州市住宅小区周边公共泊位包月停车收费暂行方案》。方案规定:包月车辆按先到先停的原则,定停车区域不定停车泊位。包月车辆允许全天候24小时停,小型车停车收费按每月80元,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摩托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减半计收。如属时段性泊位,包月车辆必须按泊位规定允许的时段停放。小型车停车收费按每月60元。
市城管办明确表示:从7月7日起,统一实施包月停车。居民可向社区或物业公司提出包月申请。包月停车对象明确规定为居住在小区里的居民。对将车库挪作他用、在小区内部拥有泊位的居民,不受理申请。对利用小区住宅进行经商、办公的住户,也暂不受理申请。
居民一旦向有关单位申请包月,就由社区或物业公司按照民主方式确定包月车主,具体方式、周期由有关单位决定。经核准实行停车包月的,区道路收费服务中心将为包月车主提供统一的停车证。包月停车证将明确:车牌号码、包月起止时间、包月停车区域、包月泊位性质(全天候泊位、时段性泊位)。全天候泊位包月证件为白纸制作,时段性泊位包月停车证为黄纸制作。此外,各城区停车收费服务中心还将统一为包月车主开具包月停车票据。
据悉,在接到的市民建议中,建议尽快出台单位周边泊位包月方式的意见数量占11.8%,排名第三。就此,市城管办表示,相关部门对此方案还在商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