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近日,深圳公布了今后四年的住房规划,规划期内将建设各类住房59.7万套、建筑面积4700万平方米。
根据《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各类住房中,计划建设商品住房45万套、建筑面积3960万平方米(含旧城旧村改造重建住房面积2000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14.7万套、建筑面积740万平方米,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12.4万套、建筑面积6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3万套、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同时,深圳规划今后四年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9平方公里(不含旧城旧村改造用地)。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7.3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用地为1.7平方公里。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新批用地4平方公里,利用存量土地3.3平方公里,并且5.2平方公里的商品住房用地应当用于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