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决心,在新的住房建筑五年规划中得到体现。昨日,杭州市政府对外公布,新编制的《杭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已获批复,未来五年杭州新增保障性住房约11.29万套。
该规划规划区为杭州市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该规划范围内,杭州市预计年住宅建筑面积需求量(不包括暂住人口)为500万─650万平方米,与目前每年商品房竣工面积基本相同。其中,市场对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租赁房和危旧房改善工程)需求150万─200万平方米,对普通商品住宅的年需求量约350万─450万平方米。
根据规划,未来五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具备开工条件的建筑面积约739万平方米,约11.29万套,套型建筑面积均小于90平方米。
其中,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含配建公建与公共服务设施),共约1.4万套;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约260万平方米,共约4.17万套;限价商品房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约2.22万套;经济租赁房85万平方米,约1.7万套;危旧房改善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约1.8万套。
普通商品房建设方面,总出让商品住宅用地1000万-1350万平方米(15000-20250亩),总建筑面积2000万-2700万平方米,19.84万-26.79万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15.55万-21万套。
规划要求确保廉租住房资金的来源:按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以上或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市、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特别是保障资金不足的地方,要加大财政预算专项支出;直管公房出售、出租以及拆迁补偿资金的结余部分;社会定向捐赠资金及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