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首期凤山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申请受理工作昨日起全面展开。据统计,昨日各社区共接受申请100余户,接受现场咨询300余人次。首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本期可申请房源坐落于暨阳街道凤山小区内,共360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为两室一厅结构。按照诸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政策,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都可以向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申请受理登记手续:2人及以上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区规划区35平方公里范围内非农业户口3年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59元的60%(即13655元);家庭住房面积低于(含)48平方米。同时规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非农业常住户口,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
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介绍,我市2008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同时进行,条件为:属本市城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59元的30%(即6827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45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