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列4个项目用地已经市政府批准,拟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现将该4个项目用地的地价及应缴土地出让金等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如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和意见的,可在2008年4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地址:文三路359号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