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们拿着领到的廉租房补贴高兴不已 赵锐 摄
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家庭人均年收入及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均有所提高。昨日,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重庆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08年市民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3715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未达16.4平方米的家庭均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人均年收入标准提高
《报告》称,今年,我市对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作出了新的调整,需满足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3715元以下,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16.4平方米的家庭,才可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今年建3万套经适房
据悉,去年这一政策规定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1570元以下,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14.7平方米。
今年,我市还计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约3万套。
3.85亿元补贴廉租房住户
据《报告》数据显示,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从2002年开展以来截止到2007年底,5年来已解决3.72万户“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今年,我市还将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8500万元,对4.74万户“双困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
据了解,今年的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形式实施。为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我市还将综合参考市场租金水平、租赁房源分布、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分类调整区域性租赁补贴标准。
今年,我市市级计划安排财政困难区县(自治县)廉租住房租赁专项补助资金3000万元,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3600万元。
同时,我市将投资约4.08亿元用于建、购、改建廉租住房,计划实现廉租住房今年增加7100套,增加34.0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