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已获国务院批准并下发,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提出了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购房者、租房者免征印花税,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个人所得税。从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