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昨天发布消息说,在国家提出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模式基础上,深圳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这是在借鉴香港住房保障经验的同时,根据深圳市户籍与非户籍人口倒挂(1200万实际管理人口中户籍人口约为200万人)、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以及住房问题的政策扶持等实际情况提出的措施。
今后,深圳市公共租赁房将占政策保障性住房总量的80%左右,这将有利于更多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又不能享受廉租住房(享受廉租住房的为户籍特困家庭)的“夹心”低收入户籍家庭住房问题的解决。
而随着公共租赁住房的推出,非深圳户籍人口也将被逐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吕宏
编辑:
沈莹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