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嘉兴人,对一个好消息很关注。那就是,从今天起,在嘉兴市本级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可以委托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资金,归还公积金贷款。这一举措,为全省率先实行。
就此项政策,记者采访了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经济师张伟平。
相关解读——
记者:新政(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与老政(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有何不同?
张伟平:新推出的“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是对原有方式的一种完善与创新。与原有还贷方式相比,它有诸多不同。其最大不同点在于,新方式由借款人及其配偶通过委托协议委托管理中心,逐月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资金中,提取月应还款本息额,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而原有方式是由借款人自己每年申请提取,将公积金账户中达到月还款本息额12倍的资金存入受托银行,再由受托银行从其还贷扣款指定账户中按月扣款还贷。
现推出的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对借款人更具“省时、省心、便捷”的特点。它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与月供还贷的“无缝对接”。
记者: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条件是什么?
张伟平: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申请人,为在嘉兴市本级缴存住房公积金和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所有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申请人,都必须到场在委托协议上签字。
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时,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计存储余额应大于或等于其上月月还款本息额的12倍;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时贷款没有逾期。
记者:委托期限如何划分?
张伟平: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委托期限视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同情况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情况: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大于或等于其贷款月还款本息额的,签订委托期限为续期的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委托执行期限自协议签订的次月起至借款人借款合同到期月止。
举例说明,某申请人申请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在2000元以上,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本息额为2000元,夫妻双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合计存储余额在24000元以上,符合申请委托提取还贷的缴存余额条件,且贷款无逾期,剩余贷款还款期限为5年。根据以上情况,申请人可签订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期限为60个月(5年)、至贷款全部还清的续期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
第二种情况: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小于其贷款月还款本息额的,签订委托期限为定期的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委托期限月数按申请人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计存储余额与其申请时贷款月还款本息额的商数(取整)确定,委托按月提取还贷自协议签订次月起执行。
各方声音——
“分期付款”对“房奴”来说是利好消息
在杭州文三路东部软件园工作的小葛,刚刚买了一个小套房,且是自己一个人供房的,每月需还房贷2000多元。小葛的工资卡每月有4000多元入账。这张卡既要支付每月的房贷,又要交房租和生活开支,实在有些紧巴。“我自己每月缴400元公积金,加上单位的那部分,每月就有800元公积金。如果每个月都能提取出来还贷,当然很好啦,请女朋友吃饭也不用缩手缩脚了。”小葛笑称,“还有,以前每次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总要排很长时间的队。虽然一年只有一次,但还是很不方便的。如果每月还款,不用我自己跑腿了,当然省心不少。”
记者还采访了嘉兴的一位业内人士。他分析说,本次公积金新政实施后,将大大减轻嘉兴“房奴”的每月还贷压力。同时,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加上新条例中按月还贷等利好消息的鼓励,对于许多买房族来说,买房信心将倍增,尤其是对于年轻买房族来说,表现更为明显。该举措推出后,应该会刺激嘉兴房地产市场,市场购买欲望能有所增加。
杭州相关计算机系统正在升级中
对于嘉兴的做法,杭州方面认为如何?记者联系到杭州市公积金综合处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的工作思路,杭州方面很早之前就有了。但是具体落实到实施阶段,还是需要一些条件的。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条件便是配套计算机系统的开发和升级,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除此之外,下一步杭州方面的公积金管理办法,也需要提交有关部门讨论。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范琛
编辑:
沈莹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