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此次联合出击,其实酝酿已久。早在去年,央行发布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就作出了风险提示:境外资金已通过多种渠道进入上海、北京等热点区域的房地产市场。央行数据还显示,2004年共有220亿元外资进入上海,其中70亿元用于购房。
不过,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外资给人的印象似乎更偏好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很少有人提及杭州。也因此,在大多数杭州人的印象中,外资房企似乎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
据记者的不完全调查,目前在杭州,由外资房企开发的在售物业以个位数计。因此,在不少人心目中,六部委此次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似乎离杭州很远。
事实是否如此呢?
2年半时间诞生48家外资房企
根据有关规定,外资要在杭州投资房地产,一般的程序是这样的:
首先,外资企业要在土管部门公布的土地信息中物色土地,并在公开的招拍挂会议上竞得土地;
其次,将该项目的相关报告递交发展改革委员会进行项目核准,其中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项目,需递交浙江省发改委;5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则递交给杭州市发改委核准;
第三步,则是报外经贸部门审批合同和公司章程(如果是外资独资企业,只需要审批后者);
走完了前面的这三步,最后才是工商注册成立外资房产公司,以及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
当然,也有一些公司,会选择首先成立管理或咨询公司,等物色到合适的地块后,再重新走上面的程序。
根据记者从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了解到的信息,2004年至今,该局登记备案的外资投资房产企业共有68家。除去以管理、咨询、中介服务名义登记的公司,实际上投资(或筹划投资)房地产开发的外资企业已达48家。这些公司分布于钱江新城、下沙、滨江、临平等区域,其中有不少项目,还属于所在区域的重点项目,如华润新鸿基开发的华润万象城。
外资房企“诞生”得快,消亡得也快。今年上半年新批的12家外资房企中,因项目原因,3家企业已淡出市场。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今审批通过的这48家外资房企中,目前依然在运作的估计35家左右。
7成公司投资额逾千万美元
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提高了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准入条件,其中一条很重要的硬杠杠,是规定了“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
根据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在外资投资房地产企业中,有7成以上的公司意向投资额超过了《意见》所提到的1000万美元的门槛。外资房企的实力不可小觑。
如果严格根据新规定审批,开发这些项目的外资房企,其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一半以上。而杭州市原来的规定中,投资额在1000-3000万美元的项目,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是40%以上;超过3000万美元的,则注册资本金只需投资额的1/3。
外资房企面对新政的三种表情
那么,六部委下发的171号文件,对这些投身于房地产业的外资企业有没有什么影响呢?记者进行了一番采访,发现面对新政策,他们大多比较平静。
表情一:庆幸型
这几天,滨江区某置业公司的负责人正忙着重新估算项目的投资总额。这家公司是今年3月份刚注册成立的港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达1100万美元,目前已基本相中滨江区政府附近的一块公建用地,正信心满满地准备投标书。听说六部委出台了新政策,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连忙重新估算项目的投资额。“估计能达到政策规定的新标准,应该不会有很大的影响。”昨天,该公司负责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表情二:远虑型
位于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内的某置业公司,早在2004年10月就已经拿到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目前该公司正在对其开发的一个公建项目作前期的规划设计。据介绍,这个公建项目占地350亩,集酒店、俱乐部、写字楼等物业类型为一体,投资总额在2800万美元左右。
虽然公司的一切注册手续均已办妥,但已经仔细研读了《意见》的该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是表现出了一丝“远虑”:政策中并没有明确规定“50%以上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是针对新进外资房企,而他们项目毕竟还没有开工。
据介绍,该置业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1128万美元。按照2800万美元的项目投资额来算,新政策规定的达标注册资本金是1400万美元,“还好,相差得也不是很多”。
表情三:跳槽型
对于此次六部委的171号文件,少数嗅觉敏锐的外商投资者似乎早就闻到了味道,而采取了让资金及时“跳槽”的措施。
杭州某外资背景的置业公司原打算投资2950万美元在房地产项目,但昨天下午,这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已向记者证实:经过反复研究,他们已经放弃了这个地产项目,正准备进军别的产业。
“说实话,这次的171号文件虽然抬高了外资投资房地产的门槛,但就目前来说,并不会对我们实际上的项目操作造成多大的影响。更多的影响还是在心理上的。”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资者认为,原先国家在引进外资的时候都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但是现在准入的门槛却在逐渐提高。这也预示着今后外资在房地产这块的收益将更为收紧,不如及时转向别的行业来得保险。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所专家、21世纪不动产杭州区域副总裁叶宏伟认为,外资在房地产低迷时期快步进入中国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原因基于两个“赌心”。第一个赌物业升值,随着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重点地段的物业升值趋势已经不可阻挡;另一点则是赌人民币升值。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现在杭州有越来越多的楼盘在涉外销售上大做文章,也有越来越多的外资投资杭州房地产,但不可否认,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相比,现在投资杭州房产市场的境外资金毕竟还是非常少的。
境外基金“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据业内人士介绍,外资机构投资房产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海外机构投资者,如和记黄埔、凯德置地等专注于地产开发的财团;另一类就是专门从事投资物业的海外基金。这次,六部委下发的《意见》提高了外资投资房地产的准入门槛,但对境外基金却只字未提。不过,这点对杭州基本没什么影响,因为杭州目前还没有境外基金成功收购物业的案例。
“境外基金其实还是挺看好杭州市场的,一直有境外基金来物色物业,其中就包括摩根士丹利。”通策集团董事长吕建明说,“虽然确切的数量没法统计,但仅仅与我们联系过的就有五六只基金。”
境外基金来杭州物色的一般,以商业项目居多。
“但在杭州寻找好的商业项目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叶宏伟说。他告诉记者,杭州最受境外基金青睐的投资项目是:规模在4-6万平方米,出租率已达75%以上的成熟商业项目,而这样的项目实在很难找。即使有极少数符合要求的商业项目存在,又往往因为产权方面的不清晰而让外资望而却步。
“就是因为这些原因,虽然已有不少境外基金都曾对看中的商业项目进行过接洽,但到目前为止,真正谈成的据我所知还没有一单。”吕建明说。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提高了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准入条件
1、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投资总额低于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2、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股份和项目转让,以及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由商务主管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批。投资者应提交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的保证函,《国有土地许可证》,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变更备案证明,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纳税证明材料。
3、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其他方式并购的境内房地产企业,收购合资企业中方股权的,需妥善安置职工,处理银行债务,并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金。对有不良记录的境外投资者,不允许其在境内进行上述活动。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王燕维 余丽
编辑:
沈莹茜